蠻常見若有人被問到:「你(妳)愛他(她)的原因是什麼?」,常聽到的答案不外乎是一堆外表或人格特質的描述:美麗、瀟灑、帥氣、可愛、大方、憂鬱、體貼、幽默、熱情….等,不一而足。
但是當對方的這些外表或人格特質改變了,你就會將對方當作雞腿被啃乾淨只剩下無味的骨頭,可以丟棄了嗎?那麼你愛的到底真的是那個人,還是對方的外表或人格特質所造成你的心靈上的愉悅效果?如果是後者,你知不知道,你其實愛的是你自己?
在許多地方看到許多千篇一律的傷心故事:某甲聲稱深愛著某乙,但某甲卻一直藉真愛之名,做一些讓某乙感到尷尬、傷心、為難、疑惑….的事情。若「愛」到眼裡無視於對方的痛苦,只顧著利用對方來填補自己幼稚心靈裡的空虛,這絕對是污衊了真愛的名。
若你還有良知,離開吧!若你覺悟到你的自私,放手吧!
邪靈退散!急急如律令。
“邪靈退散!急急如律令。"<<<< XXD 哈哈哈
真愛啊~ = 愛的是自己, 愛的也不只是自己…瓜?!
讚讚
親愛的"阿寸":whatever you say….哈哈哈 …
讚讚